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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說十善業道經
唐於闐三藏實叉難陀奉制譯

如是我聞:一時,佛在娑竭羅龍宮,與八千大比丘眾、三萬二千菩薩摩訶薩
俱。爾時,世尊告龍王言:「一切眾生心想異故,造業亦異,由是故有諸趣輪轉
。龍王!汝見此會及大海中,形色種類各別不耶?如是一切,靡不由心造善不善
身業、語業、意業所致。而心無色,不可見取,但是虛妄諸法集起,畢竟無主、
無我我所。雖各隨業,所現不同,而實於中無有作者。故一切法皆不思議,自性
如幻。智者知已,應修善業,以是所生蘊、處、界等,皆悉端正,見者無厭。

龍王!汝觀佛身,從百千億福德所生,諸相莊嚴,光明顯曜,蔽諸大眾。設
無量億自在梵王,悉不復現;其有瞻仰如來身者,莫不目眩!汝又觀此諸大菩薩
,妙色嚴淨,一切皆由修集善業福德而生。又諸天、龍八部眾等大威勢者,亦因
善業福德所生。今大海中所有眾生,形色 鄙,或大或小,皆由自心種種想念,
作身、語、意諸不善業,是故隨業各自受報。

汝今當②應如是修學,亦令眾生了達因果,修習善業。汝當於此正見不動,
勿複墮在斷、常見中!於諸福田,歡喜、敬養,是故汝等亦得人天尊敬、供養。

龍王!當知菩薩有一法,能斷一切諸惡道苦。何等為一?謂於晝夜,常念、
思惟、觀察善法,令諸善法念念增長,不容亳分不善間雜。是即能令諸惡永斷,
善法圓滿,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余聖眾。言善法者:謂人天身、聲聞菩提、獨覺
菩提、無上菩提,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,故名善法。此法即是十善業道。
何等為十?謂能永離殺生、偷盜、邪行、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、貪欲、瞋恚
、邪見。

龍王!若離殺生,即得成就十離惱法。何等為十?一、於諸眾生普施無畏;
二、常於眾生起大慈心;三、永斷一切瞋恚習氣;四、身常無病;五、壽命長遠
;六、恒為非人之所守護;七、常無惡夢,寢覺快樂;八、滅除怨結,眾怨自解
;九、無惡道布;十、命終生天;是為十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
成佛時,得佛隨心自在壽命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偷盜,即得十種可保信法。何等為十?一者③、資財盈積
,王、賊、水、火,及非愛子,不能散滅;二、多人愛念;三、人不欺負;四、
十方讚美;五、不憂損害;六、善名流布;七、處眾無畏;八、財、命、色、力
安樂,辯才具足無缺;九、常懷施意;十、命終生天;是為十。若能回向阿耨多
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得證清淨大菩提智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邪行,即得四種智所贊法。何等為四?一、諸根調順;二
、永離 掉;三、世所稱歎;四、妻莫能侵;是為四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
菩提者,後成佛時,得佛丈夫隱密藏相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妄語,即得八種天所贊法。何等為八?一、口常清淨、優
缽華香;二、為諸世間之所信伏;三、發言成證,人天敬愛;四、常以愛語安慰
眾生;五、得勝意樂,三業清淨;六、言無誤失,心常歡喜;七、發言尊重,人
天奉行;八、智慧殊勝,無能制伏;是為八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
後成佛時,即得如來真實語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兩舌,即得五種不可壞法。何等為五?一、得不壞身,無
能害故;二、得不壞眷屬,無能破故;三、得不壞信,順本業故;四、得不壞法
行,所修堅固故;五、得不壞善知識,不誑惑故;是為五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
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得正眷屬,諸魔外道不能沮壞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惡口,即得成就八種淨業。何等為八?一、言不乖度;二
、言皆利益;三、言必契理;四、言詞美妙;五、言可承領;六、言則信用;七
、言無可譏;八、言盡愛樂;是為八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
時,具足如來梵音聲相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綺語,即得成就三種決定。何等為三?一、定為智人所愛
;二、定能以智,如實答問;三、定於人天,威德最勝,無有虛妄;是為三。若
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即得如來諸所授記,皆不唐捐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貪欲,即得成就五種自在。何等為五?一、三業自在,諸
根具足故;二、財物自在,一切怨賊不能奪故;三、福德自在,隨心所欲,物皆
備故;四、王位自在,珍奇妙物皆奉獻故;五、所獲之物,過本所求百倍殊勝,
由於昔時不慳嫉故;是為五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三界
特尊,皆共敬養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瞋恚,即得八種喜悅心法。何等為八?一、無損惱心;二
、無瞋恚心;三、無諍訟心;四、柔和質直心;五、得聖者慈心;六、常作利益
安眾生心;七、身相端嚴,眾共尊敬;八、以和忍故,速生梵世;是為八。若能
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得無礙心,觀者無厭。

複次,龍王!若離邪見,即得成就十功德法。何等為十?一、得真善意樂、
真善等侶;二、深信因果,寧殞身命,終不作惡;三、唯④歸依佛,非餘天等;
四、直心正見,永離一切吉凶疑網;五、常生人天,不更惡道;六、無量福慧,
轉轉增勝;七、永離邪道,行於聖道;八、不起身見,舍諸惡業;九、住無礙見
,十、不墮諸難;是為十。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,速證一
切佛法,成就自在神通⑤。

爾時,世尊複告龍王:「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,於修道時,能離殺害而行施
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長壽無夭,不為一切怨賊損害。

離不與取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最勝無比,悉能備集諸佛法藏。

離非梵行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其家直⑥順;母及妻子,無有能
以欲心視者。

離虛誑語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離眾譭謗,攝持正法;如其誓願
,所作必果。

離離間語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眷屬和睦,同一志樂,恒無乖諍


離 惡語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一切眾會,歡喜歸依;言皆信受
,無違拒者。

離無義語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言不虛設,人皆敬受;能善方便
,斷諸疑惑。

離貪求心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一切所有,悉以慧⑦舍;信解堅
固,具大威力。

離忿怒心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速自成就無礙心智;諸根嚴好,
見皆敬愛。

離邪倒心而行施故,常富財寶,無能侵奪;恒生正見敬信之家;見佛、聞法
、供養眾僧;常不忘失大菩提心。

是為大士修菩薩道時,行十善業,以施莊嚴,所獲大利如是。

龍王!舉要言之:行十善道,以戒莊嚴故,能生一切佛法義利,滿足大願;
忍辱莊嚴故,得佛圓音,具眾相好;精進莊嚴故,能破魔怨,入佛法藏;定莊嚴
故,能生念、慧、慚、愧、輕安;慧莊嚴故,能斷一切分別妄見;慈莊嚴故,於
諸眾生不起惱害;悲莊嚴故,湣諸眾生,常不厭舍;喜莊嚴故,見修善者,心無
嫌嫉;舍莊嚴故,於順違境,無愛恚心;四攝莊嚴故,常勸攝化一切眾生;念處
莊嚴故,善能修習四念處觀;正勸莊嚴故,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,成一切善法;
神足莊嚴故,恒令身心輕安、快樂;五根莊嚴故,深信堅固,精勸匪懈,常無迷
妄,寂然調順,斷諸煩惱;力莊嚴故,眾怨盡滅,無能壞者;覺支莊嚴故,常善
覺悟一切諸法;正道莊嚴故,得正智慧常現在前,止莊嚴故,悉能滌除一切結使
;觀莊嚴故,能如實知諸法自性;方便莊嚴故,速得成滿為、無為樂。

龍王!當知此十善業,乃至能令十力、無畏、十八不共、一切佛法、皆得圓
滿。是故汝等應勤修學!龍王!譬如一切城邑、聚落,皆依大地而得安住;一切
藥草、卉木、叢林,亦皆依地而得生長。此十善道亦複如是:一切人、天依之而
立,一切聲聞、獨覺菩提,諸菩薩行,一切佛法,鹹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。

佛說此經已,娑竭龍王及諸大眾:一切世間天、人、阿修羅等,皆大歡喜,
信受奉行。


[十善業道經終]


注①:本經以《大正藏》為底本,兼參考《佛教大藏經》其異譯本為:「佛為娑
   伽羅龍王所說大乘法經」 宋 施護譯。
(《大正藏》第15冊一五九頁、《佛教大藏經》第29冊一五五頁)

注②:宋、元、明三本及宮本,作「常」字。

注③:宋、元、明三本及宮本,俱無「者」字。

注④:宮本「唯」字作「惟」字。

注⑤:宋譯本此文之後,複有一段經文如是:

「龍王!複次,觀於十不善法微細之行,多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生之趣。龍
   王!觀彼眾生,若複殺生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焰魔等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
   業故,得二種報:一者、短命;二者、苦惱。

   若複偷盜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等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
   報:一者、自居貧賤;二者、不得他人財寶。            

   若複邪染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愚癡;二者、妻不貞正。

若複妄語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言不誠實;二者、人不信奉。

若複綺語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言不真正;二者、所言無定。

若複惡口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言多鬥諍;二者、人聞不重。

若複二舌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得下劣眷屬;二者、感親屬分離。

若複多貪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不能利益他人;二者、常被他人侵害。

若複多瞋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心常不喜;二者、多不稱意。

若複邪見,當墮地獄、畜生、及焰魔界。後生人間,以餘業故,得二種報
   :一者、邪見;二者、懈怠。

龍王!若有行於如是十不善法,決定獲得如是果報!複更別得無邊諸大苦
   蘊。」


注⑥:宋、元、明三本及宮本,「直」字俱作「貞」字。

注⑦:宋、元、明三本及宮本,「慧」字俱作「惠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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